BGH:员工数据不必公开
Posted: Sun Feb 09, 2025 6:22 am
如果雇主收到披露员工数据以便提起诉讼的请求,那么很难得到好的建议。我可以透露我的私人地址吗?我是否必须遵守要求?联邦法院现在对许多问题给出了答案:不,公司没有义务传输工人和雇员的数据。卡尔斯鲁厄法官引用了《联邦数据保护法》第 32 条(2015 年 1 月 20 日的判决,文件编号 VI ZR 137/14)。
本案简要概述:一名患者起诉一家诊所和两名医生,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医 RCS 数据亚洲 生姓名填写错误,导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该名称已被更正。尽管如此,原告仍向诊所索要受雇医生的私人地址。在诊所拒绝后,案件首先上诉至魏斯瓦瑟地方法院,随后上诉至格尔利茨地区法院,最后由联邦法院受理。
法官们对无需公布员工数据的理由是:“提供信息违反了《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第 32 条第 1 款第 1 句的数据保护规定。该法规允许雇主为了雇佣关系的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数据。然而,雇主通常无权将为雇佣关系而收集的个人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由于数据是为了雇佣关系的目的而收集的,因此根据适用于数据保护的目的限制要求,向第三方传输数据通常被视为不当使用。”
这对公司意味着什么?不得提供任何信息。即使您想通过传输数据来保护自己免受诉讼或损害赔偿要求,也不允许披露。因此,一些律师坚持认为,在这些过程中也应将联邦数据保护法第 28 条作为许可标准予以考虑,至少在个别情况下允许传输数据。 BGH 似乎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因此,当涉及员工数据时,必须事先检查转移是否合法。因为一旦数据被泄露,损害可能已经造成。
本案简要概述:一名患者起诉一家诊所和两名医生,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医 RCS 数据亚洲 生姓名填写错误,导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该名称已被更正。尽管如此,原告仍向诊所索要受雇医生的私人地址。在诊所拒绝后,案件首先上诉至魏斯瓦瑟地方法院,随后上诉至格尔利茨地区法院,最后由联邦法院受理。
法官们对无需公布员工数据的理由是:“提供信息违反了《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第 32 条第 1 款第 1 句的数据保护规定。该法规允许雇主为了雇佣关系的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数据。然而,雇主通常无权将为雇佣关系而收集的个人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由于数据是为了雇佣关系的目的而收集的,因此根据适用于数据保护的目的限制要求,向第三方传输数据通常被视为不当使用。”
这对公司意味着什么?不得提供任何信息。即使您想通过传输数据来保护自己免受诉讼或损害赔偿要求,也不允许披露。因此,一些律师坚持认为,在这些过程中也应将联邦数据保护法第 28 条作为许可标准予以考虑,至少在个别情况下允许传输数据。 BGH 似乎并不认同这一观点。因此,当涉及员工数据时,必须事先检查转移是否合法。因为一旦数据被泄露,损害可能已经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