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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即通知了竞争管

Posted: Mon Feb 10, 2025 8:26 am
by Bappy11
调查也有广告性质

其中一名客户是一名律师,理部门。他向公司提供了他的手机号码,以便员工有疑问时可以联系到他。但这并不代表同意将电话数据用于其他目的——例如来自民意研究机构的电话。随后,竞争管理局从科隆地区法院获得了一项禁令,规定如果再次违法,将被处以 25 万欧元罚款或最高一年监禁。

法院驳回了该研讨会的辩称,该呼吁仅仅是为了研究目的,而不是为了广告目的。相反,参考了 UWG 第 2 节第 1 段:

不允许给市场参与者造成不合理不便的商业行为。这尤其适用于广告,尽管很明显 乌干达电报数据 市场参与者并不想要这种广告。

法官明确表示,这种呼吁“无需与针对性的商品销售有直接联系”便可被视为“商业行为”。科隆高等地区法院在上诉程序中提出了类似的论点。调查结果最终有助于改善服务、销售机会和客户忠诚度,并通过推荐吸引新客户。简而言之,法院明确强调了满意度调查的广告性质。

仅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拨打电话

那些不想放弃询问客户满意度的公司可以转向邮政服务,因为这里的规定不那么严格。或者他们让客户依法同意通话。这是避免出现此类警告的唯一方法。在民意调查中不要表现得太大胆也很重要。否则,呼吁将会适得其反。因为感觉受到骚扰的顾客不会再来,当然也不会给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