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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异见团体视为

Posted: Wed Feb 19, 2025 9:53 am
by pappu6327
判断此类联系的标准是某种集中指挥机构是否对多个武装团体行使“全面控制”(上文选项 2),或者一个武装团体是否对另一个武装团体行使这种控制(上文选项 3)。这一论点基于塔迪奇案中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ICTY) 上提出的标准,该标准用于确定武装冲突是否因一国在“组织、协调或策划”另一个国家的非国家武装团体的军事行动中发挥的作用而国际化。

国际判例法以塔迪奇测试为基础,用于确定不同武装团体是否构成武装冲突的单一当事方。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审判分庭在哈拉迪纳伊等人案(第 89 段)中发现,小团体属于一个较大的有组织的武装团体,在这种情况下,它可以确定“集中指挥的初始阶段”对(小)团体行使权力。至少在蒂尔曼·罗登豪泽 (​​Tilman Rodenhauser) 的解读中,这项标准并不要求控制团体 伊朗 WhatsApp 号码 或至少是初始的集中指挥部必须能够发布具体命令或指挥每项军事行动,但它确实要求他们协调军事活动并确定总体军事目标和所有小团体必须遵守的内部规则。

一个团体似乎并不准确。事实上,许多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异见团体都是独立运作的。例如,第二马克塔利亚武装力量就独立于前东方集团的部队运作,甚至与其他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异见团体交战。

与此同时,有证据表明,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异见团体本身未能满足组织和敌对要求,但彼此之间有真正的联系,可能形成一个满足国际人道法要求的团体(选项 2)。例如,“西方协调指挥部”(WCC)汇集了哥伦比亚西南部的八个异见团体。虽然其中许多团体经常与政府军交战,但根据我们对人道主义消息来源的采访,没有明确证据表明他们拥有稳固的指挥链。

据 WCC 的一名成员告诉我们,这八个团体据说有一名指挥官负责协调。据 WCC 的新闻稿称,其中两个团体并肩作战,对抗政府军和民族解放军游击队。尽管如此,这种实际协调的性质以及每个团体的自主程度尚不清楚。据我们所知,任何协调的最明显证据就是新闻稿。虽然这些表明这些团体有能力用一个声音说话,这是评估的一个相关因素,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些声明反映了当地的事实。

还有迹象表明,一些本身不满足组织和敌对要求的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异见团体与满足此类要求的团体有着真正的联系(选项 3)。例如,2019 年 2 月,“西方协调指挥部”发表声明称,其部分武装团体与第一阵线“有联系”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第一阵线是冲突的一方。他们说,第一阵线“正在领导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的重组进程”。然而,在实地,这实际上意味着什么还远不清楚。根据我们对人道主义工作者和当地专家的采访,几乎没有证据表明第一阵线指挥官能够决定这些团体的不同军事战略和内部规则。

同样,根据我们对当地检察官和其他官员的采访,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的三个异见团体(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是冲突一方的第七阵线)都属于一个名为“豪尔赫·布里塞尼奥阵线”的伞状组织。但根据我们对当地专家和记者的采访,他们似乎都有不同的内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