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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奥巴马总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批准了

Posted: Thu Feb 20, 2025 10:34 am
by pappu6329
在国内法方面,《巴黎协定》,无需参议院或国会批准,因此特朗普上任后只需发布新的行政命令,美国退出该协定。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情况则不那么明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制定的条约,这意味着它先经参议院三分之二议员通过,再由总统批准。宪法并未规定终止条约,总统是否能够独立退出第二条条约是美国法律中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尽管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1979 年,卡特总统宣布美国退出与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一群参议员起诉总统,声称退出需要参议院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戈德华特诉卡特一案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定此案为政治问题,不适合由法院裁决,不具备司法管辖权。 2002 年,布什总统退出了与俄罗斯签订的《反弹道导弹条约》(“ABM 条约”)。国会议员再次提起诉讼,库辛尼奇诉布什案也因不属于可诉政治问题而被驳回。尽管没有法院对该问题的是非曲直作出裁决,但条约终止似乎被视为总统的特权,至少在没有具体国会立法反对的情况下是如此。在本案中,目前共和党占多数的国会不太可能提出任何此类反对意见。

伊朗核协议

当选总统特朗普还多次威胁要重新谈判或让美国退出伊朗核协议,该协议正式名称为《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2016 年 3 月,特朗普宣布他的“首要任务是废除与伊朗达成的这项灾难性的协议”。根据 2016 年 1 月 16 日实施的 JCPOA,伊朗承诺不“寻求、发展或获取”核武器,并减缓其和平核能技术的发展。作为交换,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加上德国(“P5+1”)和欧盟同意解除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某些联合国、欧盟和国家制裁。根据认可 JCPOA的联合国安理会第 2231 号决议的条款,如果 P5+1 中的任何一个国家认定伊朗严重不遵守协议,它们可以援引所谓的“快速恢复”条款重新实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

根据国际法或国内法,《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并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尽管联合 俄罗斯 WhatsApp 号码 国安理会批准了该协议,但其措辞只是口头上的,并未对各方产生强制执行的义务,但“快速恢复”机制可能除外。为避免疑问,美国国务院甚至强调,《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既不是行政协议也不是条约,而是一项“政治承诺”。因此,特朗普上任后可以宣布美国不再打算遵守该协议,并重新实施奥巴马总统通过豁免和行政行动取消的美国核相关制裁。重新谈判将困难得多。作为七个国家和欧盟之间历时十年谈判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其他各方的合作,特朗普将无法坚持更好的条款,而其他各方都没有表示有兴趣这样做。

尽管特朗普强烈批评伊核协议,但疏远协议其他缔约方(尤其是俄罗斯和中国)的风险可能足以阻止特朗普撕毁协议。尽管如此,紧张局势已经在加剧。12月 1 日,美国参议院投票决定将对伊朗的制裁法案再延长 10 年。这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象征意义,因为根据伊核协议,大多数相关制裁已被免除,除非特朗普上任后退出协议,否则制裁将继续有效。奥巴马政府表示,这一行动不会改变或违反伊核协议,但伊朗称延期违反协议,并表示将作出反应,但没有具体说明其打算采取什么行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美国退出,也不一定意味着伊核协议就此瓦解。其他各方已表示,无论美国决定做什么,他们仍将致力于与伊朗达成的协议。他们可以用不断增加的商业联系作为诱饵,迫使伊朗遵守规定;同时,如果伊朗不履行其义务,他们又威胁重新实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