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战争下阿拉伯联盟问题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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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沙战争下阿拉伯联盟问题重现
在复杂的国际论坛和联合国决议中,区域组织可以填补和补充国际组织在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作用。《联合国宪章》(1945年)第五十二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于将争端提交安全理事会前,应尽一切努力,以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和平解决当地争端”。可见,区域组织在解决国际争端和在区域范围内适用国际法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阿拉伯联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整体上正在衰落。阿拉伯联盟由22个成员国组成,包括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为代表的巴勒斯坦,是阿拉伯世界唯一的区域组织。加沙战争再次凸显了阿盟未能采取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的问题。尽管叙利亚内战和其他地区冲突造成了巨大破坏,但阿盟并未寻求改变其集体框架,而这对于实现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
卡塔尔、埃及和美国在加沙战争(2023)中联合外交努力取得成功,导致停战协议达成,以色列和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于2023年11月22日停止敌对行动,这引发了一个问题:阿拉伯联盟能否在解决冲突方面发挥类似且更优化的作用。为什么阿拉伯联盟未能采取有影响力的决议来制止加沙战争?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回顾《阿拉伯联盟宪章》第5条的文本。该条将 柬埔寨 WhatsApp 号码 阿拉伯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的作用仅限于调解和仲裁其成员国之间的争端。然而,在审查联合国等其他组织的章程时,其相关文本并未将其任务限制在成员国。
例如,《联合国宪章》第33条规定,“任何争端各方之问题,凡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者,应首先以谈判、调停或其他和平方法解决,并规定安理会得促请各当事方以此种方法解决其争端”。此处,值得注意的是,第33条将安理会之职权范围扩大至威胁国际安全之冲突,不论其当事方是否联合国会员国。因此,《阿拉伯联盟宪章》需要作出修订,以暗示安理会有权提供外交手段解决威胁阿拉伯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冲突,而不一定需要成员国之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