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刑事判决的康复功能原则相悖
Posted: Thu Mar 20, 2025 6:54 am
相反,在2023 年第 178 号
判决中,意大利宪法法院宣布第 69/2005 号法律第 18 条之二(1)款C项以及第 18 条之二(2)款(经第 10/2021 号立法法令修订)违宪,因为它们没有规定上诉法院可以拒绝引渡已在意大利合法有效居住至少五年并充分融入社会的第三国国民。因此,这些规定违反了欧洲法院对欧盟法律的解释(以及意大利宪法第 11 条和第 117 条)以及宪法第 27 条。 早在初步审理(2021 年第 217 号决定)中,宪法法院就明确表示,意大利欧洲观察团的纪律处分不可接受,因为其不区分欧盟公民和第三国国民的待遇,,而该原则也是框架决定第 4(6) 条的基础。
虽然后者没有区分欧盟公民和第三国国民,但意大利法律却做出了区分,并自动阻止意大利司法当局拒绝引渡第三国国民,即使他们在意大利领土上停留或居住,也不管他们与意大利有何联系。宪法法院认为,这种差别待遇也侵犯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数字数据 了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欧盟宪法》第 7 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 欧洲法院在 2023 年 C-700/21 裁决中承认,意大利转置法所作的限制与欧盟法律相抵触。事实上,回顾沃尔岑堡案,欧洲法院承认,成员国在执行框架决定第 4(6) 条时,可以限制拒绝引渡属于其范围内的人员的情况。然而,这种自由裁量权受到维护被请求人的基本权利的需要的限制,特别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欧盟条约》第 20 条),该原则也适用于第三国国民。在执行成员国停留或居住的第三国国民的情况与成员国国民的情况不一定不同。因此,意大利的转置纪律违反了欧盟法律,特别是《欧盟框架公约》第 20 条。
欧盟法院还澄清了国家法官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拒绝引渡第三国国民。考虑到该条款的目的是促进被判刑人的社会康复,欧洲法院表示,这些理由“实质上包括该人与执行死刑成员国的依附关系,以及该成员国是否是其家庭生活和利益的中心”。
判决中,意大利宪法法院宣布第 69/2005 号法律第 18 条之二(1)款C项以及第 18 条之二(2)款(经第 10/2021 号立法法令修订)违宪,因为它们没有规定上诉法院可以拒绝引渡已在意大利合法有效居住至少五年并充分融入社会的第三国国民。因此,这些规定违反了欧洲法院对欧盟法律的解释(以及意大利宪法第 11 条和第 117 条)以及宪法第 27 条。 早在初步审理(2021 年第 217 号决定)中,宪法法院就明确表示,意大利欧洲观察团的纪律处分不可接受,因为其不区分欧盟公民和第三国国民的待遇,,而该原则也是框架决定第 4(6) 条的基础。
虽然后者没有区分欧盟公民和第三国国民,但意大利法律却做出了区分,并自动阻止意大利司法当局拒绝引渡第三国国民,即使他们在意大利领土上停留或居住,也不管他们与意大利有何联系。宪法法院认为,这种差别待遇也侵犯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数字数据 了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欧盟宪法》第 7 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 欧洲法院在 2023 年 C-700/21 裁决中承认,意大利转置法所作的限制与欧盟法律相抵触。事实上,回顾沃尔岑堡案,欧洲法院承认,成员国在执行框架决定第 4(6) 条时,可以限制拒绝引渡属于其范围内的人员的情况。然而,这种自由裁量权受到维护被请求人的基本权利的需要的限制,特别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欧盟条约》第 20 条),该原则也适用于第三国国民。在执行成员国停留或居住的第三国国民的情况与成员国国民的情况不一定不同。因此,意大利的转置纪律违反了欧盟法律,特别是《欧盟框架公约》第 20 条。
欧盟法院还澄清了国家法官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拒绝引渡第三国国民。考虑到该条款的目的是促进被判刑人的社会康复,欧洲法院表示,这些理由“实质上包括该人与执行死刑成员国的依附关系,以及该成员国是否是其家庭生活和利益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