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破产程序:它是什么以及它的用途
Posted: Sat Dec 28, 2024 11:21 am
经济危机、成本增加(由于像乌克兰这样的冲突)、某个部门的销售额下降或其他困难都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生存能力。该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在这些情况下,有一个专门为那些没有资产且短期或长期无法履行财务义务的公司设计的法律数字:快速破产。
明示破产,或称明示破产,可以让公司一口气清算、消灭,大大节省成本、时间和精力。
该公式承认公司不可能履行其财务义务,因此可以将破产宣告与其立即结束相结合。
这是一种具有许多优点的竞赛,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它可以节省资金。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它的组成部分,以及公司必须满足哪些要求才能访问此快速程序。
快速破产包括什么?
当公司的生存能力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将试图收回资金,然而,公司可能没有真正的可能性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满足一系列要求,它可以利用明确破产。
小心!我们不是在谈论第二次机会法案。一般而言,破产是公司因流动性或偿付能力问题而宣布无法履行其义务的司法程序。
它受《破产法》管辖,并包括“明示”模式。
通过这一法律文书,试图返还适用于债务人资 比利时电报手机号码列表 产的债务,并防止某些债权人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从而实现现有金额的公平分配。
快速破产有何特别之处?基本上,批准《破产法》合并文本的5 月 5 日皇家立法令 1/2020规定了“快速破产” ,以防止破产程序启动,而破产程序已经被预期会失败。
或者,相同的是,如果法官认为该公司的资产明显不足以偿还其债务,他可以预见,破产程序实际上将不成功,并且经历漫长的程序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价格昂贵,会导致相同的结果。
显然,如果没有什么可清算的,清算程序就不可能成功。因此,明确破产允许在单一程序中实现破产宣告及其结束以及公司的消灭。
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它可以阻止公司和债权人经历破产程序的所有阶段。
因此,比赛同时开始和结束,但并非所有公司、也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此程序。明确破产权获得承认需要什么条件?
快速破产程序的要求
为了获得申请明确破产程序的资格,必须满足一系列与公司情况相关的要求,这些要求包含在第 1/2020 号皇家立法令第 470 条中,其中规定:
“当法官清楚地认识到活跃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程序的可能费用,而且,权利的行使是不可预见的时,法官可以在同一命令中同意宣布破产以结束程序。重新整合或第三方责任或将破产分类为有罪。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法官必须有明确的证据:
公司必须缺乏足够的资产来满足针对遗产的索赔。他负债累累。活跃群众不足以支付该程序的费用,也就是说,该公司没有资产和权利来支付这些费用。为了证明这一点,必须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便司法机关可以宣布破产。
重新整合行动或第三方对破产财产的责任是不可预见的。如果可能的话,破产者的资产可能会增加,而重新整合是一种将所有离开资产的权利或资产归还给破产的机制。
在这些情况下,有一个专门为那些没有资产且短期或长期无法履行财务义务的公司设计的法律数字:快速破产。
明示破产,或称明示破产,可以让公司一口气清算、消灭,大大节省成本、时间和精力。
该公式承认公司不可能履行其财务义务,因此可以将破产宣告与其立即结束相结合。
这是一种具有许多优点的竞赛,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它可以节省资金。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它的组成部分,以及公司必须满足哪些要求才能访问此快速程序。
快速破产包括什么?
当公司的生存能力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将试图收回资金,然而,公司可能没有真正的可能性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满足一系列要求,它可以利用明确破产。
小心!我们不是在谈论第二次机会法案。一般而言,破产是公司因流动性或偿付能力问题而宣布无法履行其义务的司法程序。
它受《破产法》管辖,并包括“明示”模式。
通过这一法律文书,试图返还适用于债务人资 比利时电报手机号码列表 产的债务,并防止某些债权人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从而实现现有金额的公平分配。
快速破产有何特别之处?基本上,批准《破产法》合并文本的5 月 5 日皇家立法令 1/2020规定了“快速破产” ,以防止破产程序启动,而破产程序已经被预期会失败。
或者,相同的是,如果法官认为该公司的资产明显不足以偿还其债务,他可以预见,破产程序实际上将不成功,并且经历漫长的程序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价格昂贵,会导致相同的结果。
显然,如果没有什么可清算的,清算程序就不可能成功。因此,明确破产允许在单一程序中实现破产宣告及其结束以及公司的消灭。
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它可以阻止公司和债权人经历破产程序的所有阶段。
因此,比赛同时开始和结束,但并非所有公司、也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此程序。明确破产权获得承认需要什么条件?
快速破产程序的要求
为了获得申请明确破产程序的资格,必须满足一系列与公司情况相关的要求,这些要求包含在第 1/2020 号皇家立法令第 470 条中,其中规定:
“当法官清楚地认识到活跃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程序的可能费用,而且,权利的行使是不可预见的时,法官可以在同一命令中同意宣布破产以结束程序。重新整合或第三方责任或将破产分类为有罪。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法官必须有明确的证据:
公司必须缺乏足够的资产来满足针对遗产的索赔。他负债累累。活跃群众不足以支付该程序的费用,也就是说,该公司没有资产和权利来支付这些费用。为了证明这一点,必须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便司法机关可以宣布破产。
重新整合行动或第三方对破产财产的责任是不可预见的。如果可能的话,破产者的资产可能会增加,而重新整合是一种将所有离开资产的权利或资产归还给破产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