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底,来自大西洋两岸的学术、军事和政府专家齐聚牛津大学,参加第四届“跨大西洋国际法与武装冲突研讨会”。本次圆桌会议根据查塔姆宫规则举行,今年有来自澳大利亚的参与者,为期两天,探讨了与军事行动有关的当代国际法问题。
今年的活动不仅特别强调了与敌对行为有关的一些实质性问题(例如针对“维持战 沙特阿拉伯 WhatsApp 号码 争”的物体和比例原则),还强调了武装冲突法下产生的程序性义务。所讨论的程序性义务包括各方的义务:参与审查武装冲突中拘留的合法性;保证对因与冲突有关的罪行而被起诉的人进行公正审判;调查涉嫌违反武装冲突法的行为。对这些程序性义务的讨论侧重于这些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会议还审查了这些义务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家武装团体(以及在这些团体中能否履行这些义务)。不可避免地,会议还考虑了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程序性义务与国际人权法下可能产生的程序性义务之间的关系。后者应在多大程度上为前者提供参考?
部分研讨会出席者同意参与一系列博客文章,重点关注研讨会期间讨论的特定主题。三个博客Intercross、EJIL:Talk!和Lawfare负责协调该系列活动,并将发布下文概述的文章。每篇博客文章都代表不同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研讨会上其他任何人或任何代表机构的观点。博客文章几乎只关注武装冲突法中的程序性义务。此外,还将有一篇关于国际人道法下的比例原则的文章。虽然比例原则对各方施加了实质性义务,即不得造成与预期的军事优势相比过分的损害或伤亡,但可以说,实现遵守这一义务的尝试往往会通过特定的流程和程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