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 通过其空壳公司指标工具标记了全球约 61,000 家在其结构中具有循环所有权模式的企业实体。这揭示了潜在的使用规模和非法活动存在的途径。但是,这些数据还提供了一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尽职调查的方法,当与实际所有权数据相结合时,有助于查明风险敞口的核心以及第三方组织中复杂公司结构中的最终受益人是谁。 什么是受益所有权? 理解循环所有权的关键是理解受益所有权。FATF 将受益所有人定义为:“……最自然人和/或代表其进行交易的自然人。
它还包括对法人或安排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人。”利用 循环所有权,个人可以尝试利用受益所有权法规中的漏洞来创建复杂且不透明的控制网络。例如,个人可能持有公司中rcs 数据巴西最低限度的股份或投票权,远低于被视为受益所有人的门槛,但通过构建每个实体控制其他实体的所有权链,他们设法有效地保持控制权,同时逃避审查。 通过访问第三方数据库(如穆迪)以及世界各地的商业登记册、金融机构和税务局中保存的受益所有权数据,可以了解企业的最终受益所有人 (UBO)。
循环所有权的一个例子 举一个循环所有权的例子,假设 Jane Doe 在 A 公司持有的股份和投票权数量极少,远低于 FATF 规定的 25% 的受益所有权识别门槛,该门槛已在许多地区采用。监管机构和合规团队不知道的是,Jane 还通过循环所有权结构对与 A 公司相关的其他公司施加了重大控制。通过这种所有权网络,Jane 实际上是 A 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尽管这一点如果不进行调查就不会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