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这种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我们的下一任总统需要用预先制定的核理论和政策进行适当的“武装”。从定义上讲,这些理论和政策绝不应该是对单一或临时威胁的“凭直觉”反应。相反,因为在科学中,普遍性是所有严肃意义的特征,所以它们必须根据对美国的战略威胁的广泛类别来制定。如果没有这些预先制定的类别,美国的反应
从一开始,美国的所有战略政策都建立在理性的基本假设之上。换句话说,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的敌人,无论是国家还是恐怖分子,都必然会比任何其他偏好或偏好组合更看重自己的持续生存。但是,正如我们的下任总统必须明白的那样,这一核心假设不再是理所当然的。
最终,美国核理论还必须认识到法律与战略之间的某些关键联系。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某些先发制人或防御性先发打击的表现形式正式被称为预期性自卫。在预见到敌人可能的非理性行为后,何时需要采取此类保护性军事行动来保护美国本土免受各种形 所有者数据 式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袭击?这是我们下一任总统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还要回顾一下,国际法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特朗普先生至今还没有想起这一点——最明显的是宪法第 6 条(“至高条款”)和 1900 年最高法院的案件(哈瓦那协议案),如何使预防性军事防御行动与传统和习惯法律义务相兼容?这是另一个必须提出的问题。
我们的下一任总统必须明白,任何拟议的美国战略理论都需要考虑和重新考虑核目标的某些关键问题。此处相关的作战问题将涉及以敌方平民和城市为目标(所谓的“反价值”目标)与以敌方军事资产和基础设施为目标(所谓的“反力量”目标)之间的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