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否是出于条约有效性目的而作出的区分。在以色列被占领土咨询意见中,国际法院将“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获取领土”描述为“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必然结果”(第 175 段,着重号为作者所加)。法院在意见的后面指出,战争法规则“决定了占领国继续留在被占领土的合法性”(第 251 段),这表明这些规则不仅限于使用武力本身,还包括对领土的主权。
俄罗斯官员大赦
迄今为止,国际刑事法院已对四名俄罗斯联邦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由于被告(包括普京总统本人)无法安全出国,俄罗斯很可能会寻求赦免其官员,并结束国际刑事法院对乌克兰的整个调查,检察官在 2024 年 6 月称该调查是公开和积极的。
虽然一些冷战后的和平协议(主要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包括各种形式的大赦,但国际法越来越反对有罪不罚。许多定义这些罪行的条约都要求有管辖权的国家调查和起诉犯罪者。以美洲人权法院为首的 阿尔及利亚资源 人权机构发现,对自己的这种大赦违反了人权条约义务。基于这种反对有罪不罚的趋势,联合国秘书长宣布“联合国认可的和平协议绝不能承诺赦免种族灭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或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第 10 段)。
但这些法律发展涉及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大赦,而国家法律体系的改革往往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和平协议的核心关注点。对普京及其同僚的赦免将由国际刑事法院起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没有大赦条款。事实上,当乌干达政府要求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撤回对圣主抵抗军领导人的指控,因为他们涉嫌阻碍和平协议时,检察官拒绝撤回逮捕令。
根据第 53 条,起诉对和平谈判或协议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可能与启动新调查是否“符合司法利益”有关。但第 53 条不适用于已经发出逮捕令的情况,就像普京等人的情况一样。但即使对于未来的被告,检察官办公室在2007 年的一份政策文件(第 9 页)中强烈建议,调查对和平进程的影响不是其根据第 53 条考虑的因素,并指出“更广泛的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不是检察官的职责;它属于其他机构的职权范围。”
停止国际刑事法院正在进行的调查或案件的唯一机制是《罗马规约》第 16 条,根据该条,安理会可通过《罗马规约》第七章下的决议,将案件推迟 12 个月。人们可以想象,和平协议可能会规定各方有义务无限期地投票支持根据第 16 条推迟审理案件。《罗马规约》对无限期延长第 16 条推迟审理没有任何限制,大多数评论员都支持这种可能性。即将上任的特朗普政府明显支持乌克兰的领土让步,这使得美国不太可能否决第 16 条决议。其他安理会成员国是否会放弃反对特赦的趋势,并认为俄罗斯在乌克兰公然犯下的国际罪行不受惩罚值得为达成和平协议付出代价,这将是他们自己政治良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