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复杂的是,交战国瞄准海底电缆时,可能无法确定对任何中立国或一般中立国的影响,因为一旦电缆发生故障或中断,海底电缆流量会在几分之一秒内自动重新路由。这种瞬间重新路由是根据与多家电缆运营商的相互恢复协议提前协商的。交战国的目标分析必须考虑所有连接到电缆网络的中立国。
98% 的电缆都是商业非政府线路。联网流量没有区别,而且通过海底电缆传输信息的具体路径是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试图建立一条法律规则来禁止交战国使用中立商业海底电缆将是毫无意义的。虽然 1902 年海军战争学院的研究和东部延伸案得出结论,交战国可以“在战争需要的情况下”破坏或切断中立国海底电缆,但《塔林手册》的限制更为严格,规定如果交战国知道此类行动会对中立国产生可预见的溢出效应,则禁止此类攻击。1923 年的仲裁设定了标准。根据军事必要性采取行动的交战国可能会完全破坏甚至切断电缆,尽管这会对中立国产生影响。在更为严格的《塔林手册 2.0》评论和更为宽松的 1923 年仲裁之间,仲裁是更为现实和令人信服的标准。在战争紧急情况下,交战国将利用电缆并通过它们进行网络攻击,尤其是在法律尚不明确的情况下。1923 年仲裁和当今电缆运营的实际情况表明,交战国可能会诉诸使用——甚至切断——海底电缆作为海战的一种方法。实际上,海底电缆内的虚拟网络空间,就像无线电波一样,构成了一个对交战国开放的全球电磁域。无论是黑体字法律还是实际技术都不支持对中立国进行更理想的保护。中立国履行其公正义务的能力又如何呢?
中立国使用其电缆的义务
由于难以区分用户和电缆,以及全球互联网的普及,中立国在法律上对海底电缆的权利被削弱。同时,这些因素也免除了中立国在涉及海底电缆的武装冲突中保持中立的传统义务。
《塔林手册 2.0》第 152 条规定,中立国必须尽职尽责,确保其海底 匈牙利资源 电缆不被用于交战目的。然而,通过海底电缆传输的电磁数据的无定形性质,虽然使中立国暴露于交战国的活动,但也减轻了它们确保交战国不使用其电缆的义务。中立国有义务确保交战国不使用其领土或主权范围内的水域进行战争。例如,1908 年的英国无线电报(外国船舶)条例授权邮政总局和海军部“控制外国船舶在领海内通过无线电报传输信息”。美国也有同样的政策,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激怒了德国和奥地利,因为美国对海底电缆信息没有任何限制。美国之所以将审查领海无线电传输与审查海底电缆信息区分开来,是因为在公开场合广播的无线电波无法被打断,任何人都可以接收和使用,包括公海上的交战国军舰,这使得广播电台所在的中立领土或领海成为海军行动基地,这是一种不中立的行为。另一方面,当时中立国的海底电缆不能用作与公海上的交战国军舰直接通信的手段。此外,海底电缆可能会被交战国切断,正如德国巡洋舰“纽伦堡号”在 1914 年袭击太平洋中部范宁岛的电缆中继站时所做的那样。
《海牙公约》第五条第 8 条规定,中立国无需“禁止或限制交战国使用属于其、公司或私人的电报或电话电缆或无线电报设备”。使用海底电缆,如电话和无线传输,并不需要实际进入中立国。该条款表明,中立国没有义务查明并制止交战国对其海底电缆的(滥用)使用,如果不这样做,中立国也不会危及其中立地位。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如果中立国限制或禁止交战国使用其海底电缆,它必须以对冲突各方公正的方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