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术语,尽管它们有时相互关联,但它们并不是同义词。当一个人有权获得免费法律援助并为其指定一名公设辩护人(或律师)时,该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费用由管理部门按照既定标准支付。许多办公室致力于提供法律援助,例如马塔罗的律师,致力于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律师和法务人员在职提供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我们必须记住,我们一直在谈论需要此类服务的人是免费法律援助权利的受益者的情况。税务总局 (DGT)根据欧洲联盟法院的裁决,在2017 年 1 月 25 日颁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文件 Vo179-17中改变了有关此类服务增值税的标准。
先前标准
税务总局1986 年 6 月 18 日的决议规定,税收转移期间提供的服务不具有补偿或报酬性质,因此不征收增值税。
该决议引用了1992 年 12 月 28 日第 37/1992 号增值税法第 7.5 条。该规定 沙特阿拉伯 电话号码数据 表明,免费提供服务不需纳税。据了解,值班律师和事务所(当他们由享受免费法律援助权利的人任命时)提供的服务是无报酬的,这些服务对于这些专业人士来说是强制性的,并且是免费的。因此,它们无需缴纳增值税。
然而,根据欧洲法院 2015 年 7 月 28 日的裁决(案件 543/14),税务总局在 2017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文件 V0179-17 中改变了其标准。
欧洲法院 2016 年 7 月 28 日
2016年7月28日,欧洲联盟法院发布裁决,宣布值班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必须缴纳增值税。
比利时宪法法院已向欧洲法院提交了一个初步问题: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服务的增值税责任是否与有效司法保护权,特别是法律援助权相符。
法院根据2006/112 号指令第 132.1(g)条规定,本案主要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援助计划下的律师提供的服务不免征增值税。这表明,在国家免费法律援助制度框架内,对律师提供的服务征收增值税并不侵犯享受此类援助的诉讼当事人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