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在议会站起来,正式指控印度政府在加拿大领土上实施定点清除。受害者哈迪普·辛格·尼贾尔是印度锡克教分离主义运动的著名领导人,被印度政府指定为恐怖分子。他于 6 月在锡克教寺庙前被暗杀。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这种公开指控引发了两组问题。
首先是归因,可以是法律的、技术的,也可以是政治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言,关键问题是刺客的身份以及他们与印度政府的联系性质(例如,他们是否为印度情报部门即国家机关工作的个人,或者他们是否是某种承包商,据称是根据印度政府的指示、指挥或控制行事的)。
支持归因主张的证据问题。在这种指控的背景下,加拿大政府是否必须秘密地或公开地向印度政府提供至少部分支持其结论的证据?这些问题经常出现在网络环境中,人们对此进行了无休止的讨论。关于证据点的主流观点通常是,一个国家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披露可能破坏其情报来源和收集方法的证据,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不这样做会削弱其主张在公众舆论法庭上的说服力。我不会在这里就归因或证据发表更多看法,因为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至少)得到一些新闻报道,这些报道可能会进一步阐明加拿大政府认定的事实。
第二组问题更有趣,是关于加拿大政府指控的违反国际法的性质。在这里,我们必须转向加拿大总理使用的确切语言,我相信这些语言已经经过了仔细审查和律师审核。声明全文可在此处找到;但它有一些转录错误,我已更正——总理声明的视频在此处。我将仅重现对我的分析重要的部分:
加拿大是一个法治国家。保护我们的公民和捍卫我们的主权是根本。因此,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我们的执法和安全机构确保所有加拿大人的持续安全,并采取一切措施追究这起谋杀案的肇事者的责任。……
任何外国政府参与在加拿大领土上杀害加拿大公民的行为都是对我们主权的不可接受的侵犯。这违反了自由、开放和民主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
正如人们所料,我们一直在与我们的盟友就这一非常严重的问题进行 加拿大 WhatsApp 号码 密切合作和协调。我以最强烈的言辞继续敦促印度政府与加拿大合作,查明此事的真相。我还希望印度政府重申,其对在另一个国家进行法外行动的立场明确且毫不含糊地符合国际法。
这里最有趣的不是特鲁多先生说了什么,而是他没说什么。他两次使用“主权”一词,第二次他指责印度侵犯加拿大主权。在这样做时,他使用了一个有趣的模糊表述——“任何外国政府的参与”——这可能低于归因门槛。也就是说,他似乎在说,即使印度参与了暗杀事件(而不是暗杀事件的始作俑者),也足以侵犯加拿大的主权。我认为他提到在加拿大领土上杀害一名加拿大公民只是一种政治修辞手段——如果一名塞尔维亚、英国或印度公民在加拿大领土上被印度杀害,加拿大的主权也会受到同样的侵犯。
这里缺少对人权的任何提及。特鲁多指责印度侵犯了加拿大国家的权利,即其主权,但没有侵犯个人受害者的权利,即其生存的人权。是的,他使用了“谋杀”一词,这是一个刑法概念,但他从未明确表示违反国际法的本质在于不公正地夺取人的生命。他确实用一个巧妙而含糊的句子说,加拿大希望印度“重申其对另一个国家的法外行动的立场明确且毫不含糊地符合国际法。”
看看这个。他没有说法外处决、暗杀或杀戮,这些是人权律师会认识的术语。他使用了“行动”一词,它既更柔和,又更广泛(例如,它可能包括各种情报行动)。“符合国际法”——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只是在谈论加拿大的主权,还是在间接提及受影响个人的人权?最后,期待印度发表一些言论似乎也是一种满足,即加拿大希望修复对其主权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