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法院日对利比亚飞马救援行动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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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pu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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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宪法法院日对利比亚飞马救援行动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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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这是讨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飞马救援行动”判决的两篇文章中的第二篇。

4. 评估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飞马救援行动”案判决中的法律推理显然是出于避免不切实际的结果的愿望。这与法院坚持政府和议会应拥有联合统一的权力(“Entscheidungsverbund”;第 83 段)有些矛盾。

尽管如此,我认为目的论的论点完全令人信服:议会拥有战争权是因为它在面 韩国 WhatsApp 号码 临政治和军事风险时应该共同作出决定,但不应该评估行动的合法性,因此事后的“批准”是没有意义的。

重要的是,在正在进行的行动的不同实际情况中,必须寻求议会批准,议会的拒绝将立即产生效力,迫使政府撤军(第 87 段)。

还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通过判决强调并加强了议会在许多方面的权力,就像对议会实际判决的反驳一样。例如,法院澄清,宪法中议会批准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形式的海外军事行动,包括单方面军事行动,无论该行动在国际公法下的法律基础如何,也无论军队是否被授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执法行动(第 71 和 81 段)。因此,宪法规定也适用于集体安全体系之外的行动(这是宪法法院先前裁决的内容)。在未与盟友讨论的行动中,议会审议更为必要(第 69 段)。法律门槛,即“部署”何时需要议会参与,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相同的(第 77 段)。

法院还驳回了政府的所有额外辩护。法院强调,行政部门不享有纯粹军事和政治评估的余地,这超出了议会和宪法法院的管辖范围。这种余地并不存在,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存在(第 70 段)。宪法要求议会批准并不取决于行动的军事或政治重要性;部署可能很小,也不需要接近真正的“战争”(第 77-82 段)。最后,法院首次解释说,“迫在眉睫的危险”这一关键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且不给政府留下政治评估的余地(第 91-98 段)。

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还暗中拒绝了上述议会委员会 2015 年 6 月报告(“ Rühe 报告” )中提出的事后评估部署的建议。

总体而言,该判决是典型的“德国风格”判决,采用了复杂的技术性法律推理来证明非常符合常识的结果。该判决还兼顾各方利益,具有战略意义,因为法院虽然在具体案件中否认议会的权力(因此议会“输”了这起案件),但在附带意见中,法院强调甚至可能扩大了议会在这些诉讼程序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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