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裁决肯定不是

Discover tools, trends, and innovations in eu data.
Post Reply
Bappy10
Posts: 195
Joined: Sat Dec 21, 2024 3:48 am

这项裁决肯定不是

Post by Bappy10 »

经过近十年的诉讼,纽约南区地方法院于 11 月 14 日对作家协会诉谷歌的集体诉讼案作出了裁决。法官 Chin于 2011 年 3 月驳回了提议和解该案的协议,他裁定在谷歌图书项目背景下开展的活动不侵犯版权。简而言之,该裁决确认,根据美国法律,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使其可在互联网上搜索属于合理使用。

鉴于美国最近的司法趋势,即公平使用对增进公共福利的新技术至关重要,这一法律结果并不令人意外。此外,本案审查的项目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如果裁定该项目非法,将会面临强烈反对。尽管如此,这一判决仍是版权法的一个分水岭。



长期以来,版权一直被视为一项防止复制作品的权利。尽管这项权利一直受到限制——包括美国的合理使用原则——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限制涵盖涉及系统和批量逐字复制数百万部作品的活动。除了谷歌图书中复制的这一引人注目的量化维度之外,在决定使用是否合理时还需要考虑定性因素。迄今为止,合理使用辩护主要涵盖私人或变革性质的使用。然而,最近,美国法学扩展了合理使用测试中体现的“变革性”概念,包括以公共利益的名义由技术引起的修改——例如,缩小图像尺寸以在搜索结果中用作缩略图,以便更快、更轻松地进行在线搜索。谷歌图 eBay 数据 书判决将这一概念推向了极限:“转化”的不再是作品本身,也不是其功能,而是技术实现的使用。致 Chin 法官:“书中的文字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被使用。Google 图书在书籍文本的使用方面创造了新的东西”——也就是说,文字现在是“引导用户选择大量书籍的指针”,或者“用于实质性研究的数据,包括数据挖掘和文本挖掘。”以这种新颖的方式搜索数百万本书籍符合公众利益,而且由于这些技术支持的用途都不会取代或取代书籍,因此它们不能侵犯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师协会的律师,专门研究知识产权和互联网法。她的研究兴趣集中在法律和技术的交叉领域,尤其侧重于版权。他们是《版权与大规模数字化》一书的作者。

通过电子邮件或RSS订阅 OUPblog 。通过电子邮件或RSS
订阅 OUPblog 上的法律文章。图片来源:版权归 Pasha Ignatov 所有,来自iStockphoto。

发表于:商业与经济法律媒体科学与医学技术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