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充分了解俄罗斯在非法占领,还有待观察。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争辩说,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检察官办公室公布的结论显示,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发生了战争罪,有充分的理由表明,为俄罗斯在乌克兰的战争努力提供相关援助的公司应该知道——Kouwenhoven标准——这种援助助长了战争罪的实施。此外,公司报表、年度报告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及国内外媒体关于在克里米亚和乌克兰东部犯下的罪行的报道,都可以用来推断知识。特别是在特定地区拥有大量经济利益时,至少可以相对容易地建立——应该知道的标准,参见Kouwenhoven。此外,非政府组织和联合国关于克里米亚局势的报告可用于证明公司应该知道俄罗斯在乌克兰犯下的战争罪;塞拉利昂特别法庭在泰勒案中采用了这种方法。同时,还应评估企业的尽职调查政策和做法。根据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和经合组织的《跨国企业准则》,企业应避免“造成或促成不利的人权影响……并在发生此类影响时予以解决”。此外,国家和欧盟的举措和法律(例如法国)都要求企业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在核实其供应链、投资和业务伙伴后,企业应认真考虑停止造成不利人权影响的活动。如果企业无论评估如何都不停止运营,或者由于未能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而没有停止运营,这也可以成为刑事责任所需的心理要件,表明有故意或蓄意视而不见,正如Dam-De Jong在第 137 页论证的那样。
可能参与入侵乌克兰后犯下的国际罪行(2022 年 2 月至今)
俄罗斯最近入侵乌克兰引发了一个问题: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起,公司在多大 德国资源 程度上因协助和教唆侵略和战争罪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认为,当前的入侵显然符合《国际民法典》第 8b 条规定的侵略罪。根据《国际民法典》第 8b 条第 (2) 款 (a) 项,侵略行为包括一国武装部队入侵另一国领土等行为。此外,随后占领或吞并乌克兰领土(部分)的行为也符合《国际民法典》第 8b 条第 (2) 款 (a) 项规定的侵略行为。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 25 条(3bis)将侵略罪的责任限制于能够有效控制或指挥一国政治或军事行动的人。这排除了公司或其高管的协助和教唆责任。
在荷兰,ICA 不排除荷兰公司及其高管对侵略罪承担协助和教唆责任。荷兰法律中不存在第 25 条 (3bis) 对协助和教唆责任的限制。我们发现荷兰的做法更符合正义感,即那些为侵略等极其严重的罪行提供便利的人不应逍遥法外。